“2007宁乡十佳文明市民”评选活动简章
一座城市最美、最动人的风景是文明的市民。市民的一言一行、一点一滴无不折射出个人的修养、心灵的阳光,无不展示着城市的形象。评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:
1.市民的一言一行、一点一滴无不折射出个人的修养、心灵的阳光,无不展示着城市的形象。
2.一座城市最美、最动人的风景是文明的市民。市民的一言一行、一点一滴无不折射出个人的修养、心灵的阳光,无不展示着城市的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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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乡县“十佳文明市民”评选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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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一篇 2007-08-23 15:02:23
/ 个人分类:活动公告

由宁乡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主办,中共宁乡县委宣传部、宁乡电视台的宁乡县“十佳文明市民”评选活动目前正在火热进行,欢迎广大市民登录支持网站(www.hnce.com.cn)活动专题页面了解活动详情。
活动介绍:1.活动指导思想: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hujingtao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讲话精神,以培育“四有公民”为目标,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,引导广大市民以“十佳文明市民”为榜样,立足本职,争先创优,开拓创新,为创建文明城市,加快建设经济强市、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。
2.活动评选范围:
1、全县城乡居民、机关干部、企事业单位职工、学校师生,均可参评。
2、工作满1年以上,符合评选条件,外地(外籍)来宁乡的各类人员。
3、因公牺牲和逝世的宁乡市民,生前事迹特别突出,社会影响大,具有典型示范的,可以追授“宁乡县十佳文明市民”
3.评选内容:
凡在我县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;
在推进社会公德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,有高昂的劳动热情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在家庭美德建设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
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,在推进文明宁乡建设中,起到模范带头作用;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;
积极维护社会治安,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;
在各条战线创出不平凡事迹,成为市民群众的典范和楷模;
在精神文明建设其他方面表现突出。
活动分若干个主题进行,包括社会公德、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、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扶弱济困、便民服务、公共秩序、遵纪守法等。
4.评选标准: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领导,拥护改革开放政策,热爱祖国、热爱义马、崇尚科学、宣传文明,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。
2、模范遵守宪法、法律,自觉履行《市民文明公约》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感,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。
3、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、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,待人真诚,团结友爱,扶贫济困,助人为乐,关爱他人,在群众中有良好口碑。
4、勤奋学习,努力工作,廉洁奉公,爱岗敬业、艰苦奋斗,有高度的劳动热情和忘我的奉献精神,敢于开拓,勇于创新,锐意改革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。
5、具有强烈的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,在经济建设、社会稳定、改革创新、科技发明、学术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,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。
6、具有社会公益精神和见义勇为精神,经常参加公益活动,有突出表现和行为,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斗争,在社会上有较高威信和较大的影响。
7、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,在爱护公物、保护环境、维护公共利益、维护公共秩序以及在参与创建园林、卫生、文明等方面有突出表现,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。
8、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,孝敬老人,教育子女,夫妻和睦,邻里团结,勤俭持家,健康生活。
5.候选人推荐办法:
主要采用三种方式推荐:
A、组委会下设各指定办事处推荐。
办事处在各居委会、街道推荐的基础上,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,每个社区推荐2-3名候选人,填写 “十佳文明市民”候选人推荐登记表,一式二份,并整理1000字左右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,报评选活动组委会。
B、部门、单位和行业推荐。
市直各部门、各单位、各个行业要依据标准条件,推荐带有行业特点的好典型、好市民,整理好事迹材料后,以部门或单位的名义,报评选活动组委会。
C、市民直接推荐。
广大市民可以通过电话、信函、等方式,直接向选活动组委会推荐自己认为符合文明市民条件的候选人。
D、网友推荐
广大网友可以通过支持网站(www.hnce.com.cn)活动专题页面上传推荐登记表和1000左右的个人先进事迹。6.评选程序:(1)宣传发动阶段(2007.6月)(2)推荐候选人阶段(2007.6月-7月15日)(3)候选人事迹宣传阶段(2007.7月15日-8月15日)(4)评选审核及确定(2007.8月15-25日)(5)表彰及奖励(2007年9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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